联邦政府对州能源政策的推翻
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一系列紧急命令,指示原本计划退役的化石燃料发电厂继续运营,这一举措在联邦权力与州级能源监管之间造成了重大摩擦。法律专家和公用事业官员对这些命令(通常称为"继续运营指令")是否构成联邦紧急权力的正当行使或削弱各州管理自身能源系统权利的超越权限意见不一。
这些命令是根据DOE声称源自《联邦电力法》紧急条款的权力发布的,该条款允许能源部长在电网可靠性受到威胁时下达紧急措施令。批评人士辩称,这些命令不是出于真正的可靠性紧急事务,而是作为政治工具来延长因经济或环保原因面临退役的煤炭和天然气电厂的运营寿命。
消费者成本飙升
环保和消费者权益倡导团体估计,电力消费者的成本已达到数亿美元并仍在增加。当原本应该关闭的电厂被强制继续运营时,公用事业公司必须支付这些发电企业的运营成本,这些费用会转嫁到消费者的电费账单上。在某些情况下,被迫继续运营的电厂在成本方面与电网上更便宜的替代方案不具竞争力,这意味着消费者实际上是在补贴经济上无法维持的化石燃料发电。
《忧思科学家联盟》和其他团体已向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提交了正式异议,辩称DOE命令绕过了既定监管程序,该程序本应用于确定何时可靠性问题可以证明采取非常措施的合理性。FERC监督批发电力市场,历来是解决特定发电厂是否对可靠性必要的主要论坛。
州权力面临压力
采纳积极清洁能源标准的多个州陷入了尴尬局面。当州公共事业委员会批准关闭一座老旧煤炭电厂——作为依赖可再生能源和储能的资源充足性计划的一部分——联邦政府的继续运营命令实际上会推翻该州的决定,而无需通过正常监管程序。这引发了宪法问题,即联邦紧急权力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州能源管辖权。
代表受影响州公用事业公司的律师指出,这些命令造成了规划噩梦。资源充足性规划要求公用事业公司对发电、输电和储能投资做出长期承诺。当退役日期变得不可预测时,很难签订替代容量合同或证明电网现代化所需资本支出的合理性。
DOE的理由
DOE官员为这些命令进行了辩护,称其是对最近极端天气事件所暴露的电网可靠性风险的必要应对。过去几年的冬季风暴在该国部分地区造成了广泛的发电短缺,该部门主张在向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电网过渡期间,维持可调度火力发电缓冲是必需的。
能源部长Chris Wright一直是该政府所称"能源优越性"政策框架的直言不讳的倡导者,该政策框架优先考虑扩大所有形式的国内能源生产,包括化石燃料。继续运营命令符合这个更广泛的议程,尽管批评人士指出,电网可靠性和政治能源政策被混为一谈,这样做会模糊联邦行动的法律依据。
市场扭曲顾虑
电力市场分析师表示担忧这些命令会扭曲竞争性电力市场。当一座在成本或排放方面已在市场上失利的电厂通过监管命令被强制继续运营时,它会挤占投资于竞争性替代方案——储能、需求响应和新发电——的资金,这些替代方案本应填补可靠性缺口。随着时间推移,这可能会减缓电网运营商和州监管机构已在规划的过渡。
覆盖美国中西部和中大西洋地区大部分地区的PJM互联和MISO地区的电网运营商已表示正在密切关注局势。这两个组织都有各自的可靠性评估流程,通常发现在提供充分通知和提前采购替代资源的情况下,可以在无需紧急命令的情况下管理退役。
预期法律诉讼
随着司法诉讼的推进,围绕这些命令的法律形势预计会变得更加清晰。环保团体正在准备诉讼,至少一个州公用事业委员会表示可能会寻求司法审查。该结果可能对这届政府的能源政策,以及联邦紧急权力与州能源监管之间的长期界限产生持久影响——这是一个随着电网的发展而只会变得更加重要的问题。
本文基于Utility Dive的报道。阅读原文。
Originally published on utilitydive.com


